★“第一、”“第二、”或“首先、”“其次、”等后面用顿号错误,应改用逗号,即“第一,”“第二,” “首先,”“其次,”等。
★“一,”“二,”等后面用逗号错误,应该用顿号,即“一、”“二、”。
★“1、”“2、”和“A、”“B、”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,而应该使用实心小圆点,即“1.”“2.”或“A.”。
★加括号的序号,如(1)(2)(3)等后面不再加标点符号。
★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,如“二〇〇五年十月”,则中间的“〇”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“0”或英语全角字符“O”,而应该用圆“〇”(一般在电脑“插入”栏里“符号”的“子集”几何图形符中选择);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,则中间应该用长“0”表示,如:“2005年10月”。
★印发公文时,年份外的括号应该用中括号“〔 〕”(一般在电脑“插入”栏里“符号”的括号类中选择),而不应该用小括号“( )”或方括号“[ ]”。
如:足语(2005)5号(不规范),足语 [2005]5号(不规范), 足语〔2005〕5号(规范)
★比号“︰”误为冒号“:”。如表示时间11︰38,中间的符号是比号不是冒号,比号可在计算机插入菜单的“符号”里面查找。
★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该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连线,而不用“~”或只占一个空格的短线“—”或两个短线“— —”表示。破折号的输入方法是选定“黑体”字,再敲击“‘shift’加‘——’键”。
★如3、4天,7、8个人,等等。表述这样的概数应该使用中文数字,而且数字之间不使用标点,如:一两天,三四天,七八个人,等等。
★引号、书名号属于并列关系时的用法:两个引号并列关系的使用,中间可不用顿号。例如,《呐喊》《孔乙己》都是鲁迅的名篇。日本人过去称中国人为“东亚病夫”“支那人”。
★顿号、分号、逗号的区别使用。
(1)表示词语之间的并列关系,用顿号。例如,“工、农、商、学、兵、知识分子,都是公民。”
(2)表示分句之间的并列,联系不紧密的用分号,例如,“早上,我们吃面包、牛奶;中午,我们吃米饭;晚上,我们吃面条。”联系紧密的用逗号,例如“我们要学工,学农,学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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